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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第二条 学校地址
1、学校本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2、金山校区:福州市洪山桥上下店路63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
第五条 学历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福建江夏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埋银闹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1350。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拟面向福建、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新疆、西藏、湖南、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招生,最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九条 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审计学、
经济统计学、
金融学、
投资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土木工程、
法学、
社会工作弯罩、
文化产业管理为52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48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15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407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土木工程专业收费标准待批。国际课程教育项目:28000元/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186号。专科专业:6000元/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2000〕费字245号。
2、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四章 考生要求
第十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校仅以
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五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搏州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艺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控制线上)。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特困生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申请资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网址:
招生邮箱:zs23535033@163.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福建江夏学院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

2021年闽江学院怎么转专业
闽江学院(MinjiangUniversity,MJU),简称“闽院”,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高等院校,入选双万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闽江学院怎么转专业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闽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以及《闽江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和变化,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
(二)学生转专业必须维护教育公平,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加强和保护基础性、急需专业人才培养的原则
1.对于本科教育的工学学科门类和高职高专教育的电子信息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累计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
2.对于本科教育的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和高职高专教育的财经、公共事业等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累计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3.对上述1、2点提及的相关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转出和转入累计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四)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第二条经高考统招录取的二年级以下(含二年)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能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及科研成果的奖励证明,说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总学分绩点名次在本系(院)本专业本年级前15%以内,且转出或转入人数累计未超过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二等甲级以上)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
(四)藏族等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优惠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确因所学专业核心知识内容与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相差极大,且由于基础差无法继续在本专业继续学习。
(五)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无法继续学习,且本人愿意转专业后跟到下一级学习。
(六)休学复学者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的,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出现因故学科调整,或某专业停招等情况,而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
第三条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一)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
(二)录取时生源地招生批次为本科二批的学生转入本科一批;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转入不同招生院校代码的合作办学类专业;由一种培养方式转为另一种培养方式(如高职单招与普通高职高专、专升本与普通本科、非术科与术科之间);免费师范生(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除外);由较低学历层次转为较高学历层次;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学生(含定向生、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等)。
(三)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四)已转过一次专业,再次申请转专业。
(五)本系(院)本专业同年级转系(专业)累计人数已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时总人数的转入或转出规定比例以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六)在休学期间或已达退学处理的,或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
(七)无正当理由者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
第四条学生转系(专业)办理程序
(一)学生转系(专业)一般每学期审批1次,各系(院)根据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按通知时间向教务处报送相关年级、专业拟接收的学生人数和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包括接收条件、考核内容(主要为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特长等)、考核方式等。
(二)教务处汇总、审核、审定各系(院)拟接收的学生人数和考核方案,并向学生公布各系(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及考核方案。
(三)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转专业申请和按规定必须提交的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相关材料,填写《闽江学院转系(专业)申请表》,报送到学生所在系(院)教学秘书处。
(四)学生转专业的相关材料由转出系(院)负责审查,系(院)领导签注意见后送教务处汇总。系(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是否超过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等。
(五)教务处根据各系(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提交给转入系(院)。转入系(院)根据已公布的方案及考核成绩,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转入专业及年级,报送到教务处学务科汇总。
(六)教务处召开处务会议,审议各系(院)报送的考核结果及接收意见,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分管领导审批、发文,报省教育厅备案。
(七)未经学校审批、发文,自行转系(专业)的均为无效。
第五条学生转系(专业)考核规定
(一)按第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转系(专业)的学生,应接受转入系(院)的考核。各系(院)成立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系(院)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担任。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由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于学期结束前完成转专业考核。
(二)按第二条第三、四、五、六款的规定转系(专业)的学生,可以不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但应提供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以及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相关材料。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规定级别的成果或专家证明等。相关系(院)根据已审定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以及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相关材料,由系(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集中讨论、研究和决定。
(三)考核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和择优选用。
第六条转系(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
(二)按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二、三、六款规定转系(专业)的学生,所获得的原专业和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数大于(含等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同期总学分数的二分之一时,可编入所转入专业的`同一年级学习,不足二分之一时,应编入所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三)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所缺必修或限选课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补修,应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能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条转学、转系(专业)学生的学分折算
(一)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教学要求、学分数高于转入专业,或等同于转入专业的,原专业所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可按转入专业的学分标准计算;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教学要求、学分数低于转入专业必须重新修读,但可以根据自己对本课程知识掌握的情况申请部分免听。
(二)学生转专业前修读课程,与转入系(专业)不同的,其所取得的学分可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作为校级相应类别的公共选修课或本专业任选课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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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其他
(一)享受某种特殊专业补贴者转入非享有特殊补贴的专业,必须退还原已享有的补贴费。
(二)转入专业学费标准高于或低于原专业者,须补足或退还转入当年学费差额,以后按转入专业标准交费。
(三)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原已领取的教材自行负责处理;新专业教材由教务处积极协助补订,但若教务处经努力无法订购到,则由学生自行解决。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2014级学生起实行,其他有关转专业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福建省生源分专业录取情况统计
一、普通文理科类提前批
文史类(第一轮投582分)
同批次省控线:582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569分)
同批次省控线:569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01 经济学基地班 604 597 599 01 经济学基地班 604 591 596
02
思想政治教育 612 564 582 02
教育学类 590 561 572
03 教育学类 609 575 585 03
教育技术学 585 560 567
04 中国语言文学类 606 562 583 04 英语 608 583 591
05 对外
汉语 596 583 588 05
数学与应用数学 607 569 578
06 英语 611 591 596 06
物理学 611 560 575
07
历史学 598 581 586 07
化学 609 571 579
08
地理科学 599 583 590 08
生物科学 611 565 578
09
心理学 597 582 587 09 地理学基地班 601 571 579
10 地理科学 585 561 570
11 心理学 588 569 575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98 562 574
二、艺术文理科类本科批
同批次省控线:专业成绩60分
文考成绩文史311分、理工300分
校本部音乐类 同批次省控线:专业成绩200分
文考成绩文史311分、理工300分
校本部
美术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
取
最
高
分 录
取
最
低
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
取
最
高
分 录
取
最
低
分 平
均
分
01
音乐学 89 79 82.6 01
美术学 68.83
01
音乐表演 83 72 76.7 02
艺术设计 67.31
02
舞蹈学 92 84 86.6 上表数据为专业文考综合录取最低分
03
播音与主持艺术 90 87 88.5
闽南科技学院美术类
04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 90 78 82 01
服装设计与工程 233 200 209
协和学院音乐类 协和学院美术类
01 音乐
表演(舞蹈方向) 84 62 77 01 美术学(艺术设计) 231 201 210
02 音乐表演 76 62 68 02
动画 237 200 209
三、体育文理科类本科批
校本部本科
同批次省控线:专业成绩71分
文考成绩文史311分,理工300分 福清校区本科
同批次省控线:专业成绩71分
文考成绩文史311分,理工300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
取
最
高
分 录
取
最
低
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
取
最
高
分 录
取
最
低
分 平
均
分
01 体育学类 95 89 91.58 01
社会体育 88 76 78.88
02 社会体育 89 73 86.55
四、普通文理科类本科一批
文史类(第一轮投587分)
同批次省控线:582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569分)
同批次省控线:569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10 经济学 603 596 598 13 经济学 602 580 583
11 金融学 605 594 597 14 金融学 587 577 580
12 法学 598 587 591 15 法学 582 571 576
13 社会工作 595 587 590 16 社会工作 585 559 572
14
政治学与行政学 602 587 591 17 政治学与行政学 608 559 573
15
日语 602 589 593 18 日语 605 572 579
16 广播电视
新闻学 610 590 595 19 广播电视新闻学 582 573 577
17
广告学 617 587 590 20
信息与计算科学 586 569 574
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97 588 593 21
应用化学 583 569 575
19
工商管理类 599 592 594 22
生物技术 586 560 572
20
旅游管理 602 587 592 23 资源环境与
城乡规划管理 596 569 573
21
劳动与社会保障 596 587 590 24 地理信息系统 581 553 564
22
图书馆学 595 587 590 25 信息科学与技术类 586 569 574
23
档案学 606 587 589 26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584 569 574
27
环境科学 575 556 565
28
生态学 589 554 565
2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594 569 574
30
电子信息工程 583 569 575
31
信息工程 581 569 572
32
软件工程 593 557 569
33
网络工程 610 569 575
34
数字媒体技术 581 552 567
35
环境工程 576 561 570
36
生物工程 585 569 573
3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83 569 573
38 工商管理类 587 576 580
39 旅游管理 580 569 575
40 劳动与社会保障 580 554 567
41 图书馆学 583 552 563
42 档案学 576 552 562
五、普通文理科类本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
文史类(第一轮投508分)
同批次省控线:582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535分)
同批次省控线:569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01 民族预科班 561 508 530 01 旅游管理(民族班) 570 535 551
六、普通文理科类本科二批
福清校区本科
文史类(第一轮投545分)
同批次省控线:518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522分)
同批次省控线:500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601 560 566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61 543 550
02 金融学 578 567 572 02 金融学 566 548 554
03 法学 585 550 560 03 英语 568 534 546
04
学前教育 575 545 553 04 日语 561 529 542
05
汉语言文学 576 545 553 05 广播电视新闻学 560 533 542
06 英语 582 548 560 06 信息与计算科学 546 523 531
07 日语 578 550 560 07 应用化学 551 522 533
08 广播电视新闻学 578 550 560 08 生物技术 560 522 530
09 心理学 574 546 556 09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53 522 528
10
市场营销 576 547 556 10 环境科学 551 522 532
11 财务管理 575 556 563 11 心理学 557 523 535
12 旅游管理 576 545 552 12 电子信息工程 558 525 534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60 522 532
14 网络工程 565 522 533
15 生物工程(食品方向) 566 522 532
16 市场营销 560 531 540
17 财务管理 561 540 547
人民武装学院本科
文史类(第一轮投518分)
同批次省控线:518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500分)
同批次省控线:500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64 519 529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60 500 513
02 国防教育与管理 566 518 540 02 国防教育与管理 551 500 524
03 国防教育与管理
(人民武装指挥方向) 577 518 535 03 国防教育与管理
(人民武装指挥方向) 559 500 523
七、闽南科技学院、协和学院普通文理科类本科三批
闽南科技学院
文史类(第一轮投484分)
同批次省控线:481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451分)
同批次省控线:451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19 489 495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95 459 466
02
汉语言文学 509 485 492 02 教育技术学 490 451 458
03 英语 509 484 491 03 英语 495 456 465
04 广告学 524 484 490 04 广告学 503 451 460
0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28 484 490 05 应用化学 506 451 463
06 工商管理 511 484 491 06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500 449 459
07 市场营销 513 484 489 07 环境科学 483 449 456
08 电子信息工程 485 451 460
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9 451 459
10 网络工程 503 449 458
1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91 451 460
12 生物工程 501 448 459
1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82 451 459
14 工商管理 485 455 463
15 市场营销 500 451 463
协和学院
文史类(第一轮投499分)
同批次省控线:481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472分)
同批次省控线:451分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21 504 510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3 479 487
02 金融学 525 508 512 02 金融学 507 484 492
03 法学 519 501 507 03 法学 514 472 480
04 汉语言文学 519 499 504 04 英语 499 480 488
05 英语 524 499 505 05 日语 496 473 482
06 日语 516 500 506 06 广告学 514 473 482
07 广告学 518 499 506 0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93 472 476
0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16 499 503 08 电子信息工程 498 472 478
09 工商管理 527 504 510 09
通信工程 497 472 479
10 市场营销 517 499 505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17 472 478
11 人力资源管理 509 499 504 11 数字媒体技术 527 472 479
12
电子商务 553 499 507 1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11 472 483
13
物流管理 522 499 506 13 工商管理 507 480 487
14 市场营销 497 476 483
15 财务管理 505 476 484
16 人力资源管理 495 472 478
17 电子商务 494 472 477
18 物流管理 493 475 482
八、高职单招批本专科批
计算机类
同批次省控线:309分 财经、旅游、电子电气类
同批次省控线:309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73 488 526 01 市场营销 680 581 622
02
软件技术(计算机办公应用) 573 474 516 01 旅游管理(本科) 661 562 593
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634 574 594 01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671 594 615
九、普通文理科类专科提前批
文史类(第一轮投355分)
同批次省控线:355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309分)
同批次省控线:309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24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动漫设计方向) 497 403 452 4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动漫设计方向) 540 383 424
25 网络系统管理 470 355 409 44 计算机游戏开发
(网络游戏开发方向) 495 330 393
45 网络系统管理 507 309 358
46 网络系统管理 518 298 392
47 软件技术
(WEB应用开发方向) 511 309 386
48 软件技术
(可视化程序设计方向) 478 303 374
49 软件技术
(数据库管理方向) 476 290 353
50 图形图像制作 513 289 372
十、普通文理科类高职高专批
文史类(第一轮投472分)
同批次省控线:355分 理工类(第一轮投450分)
同批次省控线:309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平
均
分
26
商务英语(人武) 521 472 480 51 物流管理(物流信息方向) 537 450 476
27 商务英语 547 487 508
28
文秘 527 475 495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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