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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我是朝鲜族 念的是汉族学校 在苏州 籍贯是吉林省)

2024-11-14 01:29:51 | 拔尖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2688隶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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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我是朝鲜族 念的是汉族学校 在苏州 籍贯是吉林省)

2022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11年,是一所具有110多年历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江苏省首家卫生类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共开设了22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院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688,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办学地址:

石湖校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 邮编:215009

书院校区:苏州市姑苏区书院巷20号       邮编:215002

第四条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11年,是一所具有110多年历史的省属公办院校,是江苏省首家卫生类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现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等22个专业。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院名称为: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如因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提档比例的建议要求确定最终当年提档比例。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除卫生信息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外,其余招生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除外)无要求,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录取类别、录取代码分类要求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江苏省生源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招生“专业组+专业(类)”,对普通类各“专业组+专业(类)”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非江苏省生源录取原则。学院对外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等部门核准的公办院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以苏价费〔2014〕136号核准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以苏价费〔2002〕369号核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勤、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还设有多种社会捐资助学项目。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不为学费发愁。学院帮助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多种帮困助学举措,针对特殊困难学生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任何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五条 学院通讯地址: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 邮编:215009

招生咨询电话:0512-62693001,62693002,62693003

招生传真:0512-62690106

电子信箱:szwszhsh@ 拔尖网

招生监督电话:0512-62690387

招生监督邮箱:swjjjc@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我是朝鲜族 念的是汉族学校 在苏州 籍贯是吉林省)

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我是朝鲜族 念的是汉族学校 在苏州 籍贯是吉林省

一般是10分左右。
浙江: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对本批次分数线下考生的“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

黑龙江: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等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河南: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高等学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考生不足时,经省招办批准,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档录取。

广东: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该省招生委员会、该省民委《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的,可提供档案由高等学校审查录取。少数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在部(省)、市属大专科录取时,可在该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降低2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

内蒙古: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若其有多项增加或降低分数的条件,只能取最高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分累计,累计照顾分不得超过30分;上述5个民族以外的考生,如有多项增加或降低分数的条件,则不可累计照顾分,只能取得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照顾分,最高的一项照顾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上述5个民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云南: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该省除白族、回族、纳西族、彝族、壮族、满族和外省进入该省的少数民族以外的十九种少数民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工作十年以上,并且现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的加20分。

内地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外省进入该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青海:少数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门院校投档时都按增加20分加分条件投档,在向各省属高等学校投档时,给六个自治州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按35分加分条件投档,给其余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按20分加分条件投档。

湖南: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城镇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福建: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 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山东: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安徽: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录取。

北京:对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以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有多种照顾因素身份的考生,录取时,其照顾对象提高分数不累计,只选择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项。
吉林省: 考生参加高考当年所获取的体育比赛名次或成绩不再作为认定其体育加分资格时的有效依据。
为鼓励吉林省考生报考外地高校,对一批、二批、三批中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外地高校的考生,在对其填报的外地高校投档时,进行加分投档(零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的外地院校除外)。其中第一志愿加20分投档,第二志愿加10分投档。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12分的政策。
在校期间两次以上或毕业学年期间一次获得区县、主管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特长生,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6分的政策。
少数民族3分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我是朝鲜族 念的是汉族学校 在苏州 籍贯是吉林省)

2018年苏州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

一、学校概况


常州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立本科院校,坐落在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江苏省常州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教、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点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8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73人。现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333工程”培养人选和省“青蓝工程”培养人选等 75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8名。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54个,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在校生10000余人。学校是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航空特色建设入选高校、教育部和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计划高校、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和江苏省非211公办高校就业竞争力十强高校。


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筹建于2015年5月, 2017年3月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本专业在充分吸取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校企合作与国内外合作的办学模式,按照国际标准培养具有国内外竞争实力的飞行人员,以满足现代民用航空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对飞行技术人才的需求。


二、专业介绍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2. 培养规格


本专业是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最短修读年限四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须合作航空公司同意)。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原理、民航飞机电气仪表及通信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基础、飞机系统、航空动力装置、空中领航、飞行员专业英语、飞行员英语陆空通话、航空气象、仪表飞行程序、飞行中人的因素、驾驶舱资源管理、航空法规、航空医学、飞行性能与计划、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仪表等级理论、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高性能飞机/机组配合训练理论。


3. 培养进程


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段式(2.5年+1年+0.5年)”: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本部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为飞行驾驶训练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学生回校本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常州工学院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学生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享有空勤伙食补贴。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淘汰机制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在体检、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我校依据《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将其转入学校其他适当的专业、年级学习,学生亦可申请休学或退学。


五、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六、相关费用


常州工学院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体检常规物理检查、背景调查审查费用,学生本人承担食宿、交通、体检常规辅助检查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常州工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属航空公司负责解决。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招生录取


(一)拟招计划


学校2018年飞行技术专业拟招生40名,为中国邮政航空、河北航空(2018年委托新誉宇航股份有限公司代为招生和培养)、广东龙浩航空、新誉宇航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航空、江苏公务航空)等定向培养。


招生区域


本专业在江苏、河北、河南、江西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计划和地区为准。


(三)招生对象


在有招生计划的地区,凡能够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男生均可报考(根据委培单位需要部分地区招女生),英语语种,文理兼招,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四)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应符合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1)身高不足165厘米或超过190厘米;(2)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3)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4)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5)*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数超过450度,行角膜屈光手术时未满18周岁或手术时间未满6个月;(6)色盲、色弱、斜弱视等;(7)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8)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9)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10)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11)胸腔脏器手术史;(12)慢性消化系统疾病;(13)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14)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15)结核病,如肺结核等;(16)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17)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8)眩晕病史、晕车、晕船;(19)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20)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21)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心理品质条件: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考生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五)招飞流程


对志愿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应于2017年10月15日至2018年5月31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


1. 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报名,各地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常州工学院招飞网()查询,不接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招飞选拔并合格的学生报名。


报名方式如下:


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


电话报名:考生可拨打0519-85209039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安排:各地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登录常州工学院招飞网()查询。


2. 初检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面试。


3. 体检


报名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常州工学院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背景调查


对上站体检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六)录取方式


1. 考生首先应经过报名推荐后通过预选初检,然后进行体检鉴定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 江苏考生高考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


4. 考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 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九、监督机制


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9-85210588。


十、联系方式


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邮编:213032


2. 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民航飞行学院:0519-85217626


校招飞办公室:0519-85209039


3. 学校民航招飞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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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我是朝鲜族念的是汉族学校在苏州籍贯是吉林省一般是10分左右。浙江: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对本批次分数线下考生的“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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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5:47:14
我想知道高考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分吗?我是辽宁的
我想知道高考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分吗?我是辽宁的

我想知道2014年高考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吗?我是辽宁的1、2014年辽宁省高考,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没有加分,但优先录取。2、辽宁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规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残疾军人(人民警察)、

2024-12-01 12:35:23
户口所在地在内地民族是藏族高考加分吗我妻子是藏族我是汉族,我女儿随母亲,藏族,请问高考加分吗
户口所在地在内地民族是藏族高考加分吗我妻子是藏族我是汉族,我女儿随母亲,藏族,请问高考加分吗

户口所在地在内地民族是藏族高考加分吗我妻子是藏族我是汉族,我女儿随母亲,藏族,请问高考加分吗这个高考加分政策各省不一,但可以肯定的是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今后只会越来越严。目前除了5个自治区,其他省,直辖市的少数民族加政策都不一样,有的加的少,有的加的多,有的是按户籍所在地加,即你的户籍所在地要在少数民族聚集区才能加分,如果不在,则不加分。而且这个加分政策每年都在变,不好说到你女儿那一届的时候

2024-10-16 17:14:27
朝鲜族高考有加分吗
朝鲜族高考有加分吗

朝鲜族高考有加分吗法律分析:可以享受加分政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

2024-12-15 10:07:33
少数民族加分对每个院校都有效,还是只有民族学校才有用(我的好友是新疆的考生,他是满族人,他是否属于民考汉考生.高考加几分???谢谢拉)
少数民族加分对每个院校都有效,还是只有民族学校才有用(我的好友是新疆的考生,他是满族人,他是否属于民考汉考生.高考加几分???谢谢拉)

少数民族加分对每个院校都有效,还是只有民族学校才有用浙江: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对本批次分数线下考生的“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黑龙江:对蒙古、达斡尔、鄂

2024-09-30 19:32:25
女儿出生了,我是男方是满族,老婆朝鲜族。要报户口,用哪个民族对我们和她以后都好,急,在线===
女儿出生了,我是男方是满族,老婆朝鲜族。要报户口,用哪个民族对我们和她以后都好,急,在线===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

2024-11-08 1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