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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实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12-03 09:08:21 | 拔尖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1276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3112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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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实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2021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276,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代码为1114。学校在其他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工程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采取“3+1”的培养方式,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芬兰奥卢大学采取“4+0”的培养方式,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工程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是一所源于机械、电力、核工业等行业,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理学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特色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工程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招生与就业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输配电工程方向因野外施工、高空作业原因,适宜男生报考;我校电气类专业就业面向高压强电行业为主,不适宜色弱、色盲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类考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最多20分。

第十八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投档分算法规则的,按照其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类)”投档的,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专业组”内。

录取时考生同分比较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试点“3+1+2”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上所有比较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3+3”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只要包含“物理”或“化学”的,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比较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成绩;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以上所有比较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艺术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如仍相同,比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上所有比较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德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江苏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入学第一学年参照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国外学费由合作方高校按当年标准收取)。

第二学年起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进行结算与预收。

第二十五条 根据宿舍设施情况,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或1200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孤儿学费减免、学校奖助学金和社会捐赠等各类助学项目,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等多元资助体系。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邮政编码:211167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1800886118009

招生传真:025-86118600

电子信箱:zsb@nj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开向社会发布,对于各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相关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工程学院

2021年4月

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实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围绕信息产品制造、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三大专业集群开设51个专业,与华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将企业的核心优质技术和资源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政治、身体条件需满足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 江苏 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定向培养军士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清”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我校已建立“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 学费 ,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入学后可向学校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予以相应的资助。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及迎新系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432。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

招生传真:025-85842018

电子信箱:zsb@njcit.cn

监督电话:025-85842199

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官方微信:南信招生(njcit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2022年南京 体育 学院 艺术 类招生简章(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体育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 江苏 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学校坐落于古都南京,拥有灵谷寺、仙林、五棵松(筹)、滨江四个校区。灵谷寺主校区位于南京市东郊紫金山南麓原民国中央体育场旧址,占地640余亩。学校承继中国近代体育百年文脉,现为一所既为国家、社会培养各类体育专门人才和竞技体育精英选手,又跻身体育科技前沿阵地、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独具特色的省属高等体育学府。

学校办学65年来,坚持“学训融合、育人夺标、创新求进、服务社会”的特色发展之路不动摇,取得了丰硕办学成果,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国际奥委会和巴赫主席的充分肯定,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嘉奖。学校积极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体育学被批准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体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获批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3个,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11个,拥有国家级 特色专业 建设点3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国家体育总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学校作为江苏竞技体育的主力军、大本营,积极服务体育事业发展,先后走出了国家体育总局原局长袁伟民等一大批体育行业领军人物,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培养奥运冠军16名、世界冠军105名,被誉为“世界冠军的摇篮”。

学校教育教学设有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等11个单位,15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于2017年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 资格。

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 校招 收艺术类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本科生。

二、 专业介绍

(一)表演 专业

招考项目: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戏剧影视表演体育艺术表演的知识,具有扎实的创作技能、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不断获取新知的能力,能够从事学校、文艺团体、厂矿企业、社区及文化传播部门相关表演、创作、制作、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等 工作 的表演艺术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表演概论、形体训练、中外戏剧史、角色创造、表演片段训练、编导与实践、剧目排练与演出、音乐与律动、中外台词 语言 艺术、专项动作训练等课程;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学校、文艺团体、厂矿企业、社区及文化传播部门相关表演、创作、制作、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二)舞蹈表演 专业

招考项目:体育舞蹈、 民族 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街舞;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艺术学、体育学基本理论,掌握舞蹈、体育舞蹈基本技巧,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艺术团体、学校、文化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艺术活动组织、舞蹈表演、编导、教学与训练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解剖学、舞蹈生理学、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基本乐理、音乐选配与制作、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础技能、体育舞蹈理论与实践、体育舞蹈专项拓展、芭蕾基训、现代舞基训、舞蹈基本技巧、古典舞身韵、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剧目表演等课程; 拔尖网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 方向:各级各类学校、表演性团体、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文化团体、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

三、招生计划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面向部分省市拟招收120人,表演专业拟招50人,舞蹈表演专业拟招70人。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艺术类 高考 报名,文化 考试 在高考报名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3、具有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体育舞蹈、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街舞训练基础。

四、招生专业、招生省份和招考方式

(一)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份和专业

(二)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份和专业

(三)注意事项

1、“专业课成绩类型”为“省统考”或者“校际联考”的省份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报名,我校将直接使用对应的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类型”为“省统考合格后校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后方能参加我校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专业课成绩类型”为“校考”的省份考生可不参加高考报名地省级统考,直接参加我校校考。

2、 河北 、江苏、 湖北 、 湖南 和 广东 5个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历史”, 北京 、 浙江 和 山东 3个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市)考生选考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黑龙江 和 陕西 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3、表演专业在 新疆 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考生报考。

五、校考网上报名和网上实时 视频 考试安排

(一)校考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00至2022年1月6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为

(1)高考报名地艺术类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或登记表);

(2)高考报名地艺术类准 考证 (或报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

2、网上审核和缴费

我校招生办公室于2022年1月6日结束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报名状态变为“审核通过”后,务于2022年1月7日结束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手续。报名 成功 以完成缴费为准。考生一经缴费,如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3、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1月8日上午10:3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2年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说明准备网上实时视频考试。

注:时间截止后,我校不再进行任何关于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相关操作。

(二)网上实时视频考试安排

1、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采用网上实时视频考试形式,有关安排如下:

(1)模拟考试时间:2022年1月10—12日(考生务必至少完成一次模拟考试,考生可在模拟考试时预约正式考试时间单元,未预约的考生将由我校统一分配正式考试时间单元)

(2)正式考试时间:2022年1月14—15日(考生须在自己的正式考试时间单元内登录考试系统并完成所有考试内容)

(3)考试系统网址:njty.gaokaobaoming.com

2、网上实时视频考试具体操作流程和其他有关要求将于2021年12月30日后在我校招生网(网址为

六、招考项目和考试办法

(一)表演 专业

1、招考项目: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

2、考试办法:

(1)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技术:50分   综合能力:40分

(2)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技术:40分   专项能力:50分

(二)舞蹈表演 专业

1、招考项目:体育舞蹈、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街舞

2、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功:20分   综合能力:70分

(三)注意事项:

1、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以我校招生网公布为准(网址为

2、考生必须按照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中要求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依据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中要求进行着装和准备考试音乐;

4、校考成绩将于3月中旬在南京体育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七、录取原则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如下原则执行录取:

(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高考报名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

(二)按各专业校考(或对应省统考及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 新生 入学3个月内,进行体检、资格复查和专业能力测试,如发现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若本简章与上级部门2022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要求相违背,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学校全称:南京体育学院

学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

邮政编码:210014

主管部门: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6800元/年

住宿标准:500--1500元/年

招办电话:025-84755150

招办传真:025-84755150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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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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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

2024-10-13 03:44:21
谁有南京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的资料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谁有南京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的资料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谁有南京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的资料啊?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由原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解放军测绘学院,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直属总参谋部领导,是全国重点理工科高等军事院校,全军五所综合大学之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信息工程大学已经由单一的电讯工程专业发展为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大学校徽理工文渗透,指挥、管理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大学。大学下设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电子

2024-10-23 02:55:40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南京师范大学是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仙林校区、随园校区和紫金校区三所校区,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

2024-06-05 05:06:27
武汉地铁学校招生要求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地铁学校招生要求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8年石家庄铁道学院招生章程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石家庄铁道学院招生章程》内容。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1、石家庄铁道学院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公办本科普通高校

2024-04-19 11:32:16
洛阳建筑材料工业专科学校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洛阳建筑材料工业专科学校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洛阳建筑材料工业专科学校你是那省的?你参考下下面的资料比较下。专科应该是可以上的。对应各省份招生分数线省份2004年2005年2006年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最高最低最高最低控制线最高最低最高最低控制线最高分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控制线北京341341377377243365399345289289300300447326--350338河北5

2024-11-24 19: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