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拔尖网小编整理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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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五条办学地点: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置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共875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6770人,少数民族预科230人,专科计划1470人,专升本计划280人。本科计划中包括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100人,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76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举办,办学地点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校区)
法学(检察方向、律师方向和
文秘方向)本科计划200人。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专科计划面向部分省招生,艺术类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广西省和山西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以往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按各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政策办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八条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
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广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
绘画和设计学类(含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其中本科专业中普通文科类学费3400元/生?学年;理工类
地理科学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
统计学类专业和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37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学年;
会计学(ACCA方向)与
会计学(CPACanada方向)缴费15400元/生?学年(其中学费3400元,培养费12000元);引进美国欧道明大学本科课程
金融学、会计学、
电子商务,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合作办学金融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引进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本科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引进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本科课程
金融数学,引进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本科课程法学、
广播电视学(财经新闻方向)、
工商管理,引进美国爱达荷州立大学本科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引进印度班加罗尔大学本科课程
软件工程13个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20000元/生,预科结束进入本科阶段按所录取专业标准收取学费。高职(专科)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3600元/生?学年;对外合作办学(与爱尔兰)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13600元/生?学年;软件学院各专业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具体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收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
第二十四条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了进入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的,在我校第二批次(考生所在省)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学习专业。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六条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箱:hncdzsb@huel.edu.cn
微信公众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zsb
招生咨询电话:0371-555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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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央民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学(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A类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丰台新校区2021年投入使用。校址:北京市丰台区魏各庄路,邮编100074。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学科专业整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改革、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80人,预科计划招生186人(含新疆协作计划31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医11个学科的38个专业类、专业。招生计划继续向民族地区、武陵山片区所在省份和少数民族考生较多省份倾斜,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 “强基计划”招生30人,主要招生专业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历史学和
哲学专业,每个专业招生计划10人。申请报名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各省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要求考生熟练掌握一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限
蒙古语、藏语、
朝鲜语)。
非高考改革省份的文史类考生方可报考上述各专业;高考改革省份历史学专业选考科目为历史,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与国家民委核定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为
英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四条 外语类、
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用少数民族语文答卷的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
汉语科目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合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成绩也必须达到合格水平。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条 “强基计划”录取根据在相关省份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校考成绩、高考成绩、文综(高考改革省份不比较此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体质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若阶段考核需分流时可转入相同学科普通班。
第二十一条 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
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B级及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排队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按省级招办排序原则执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四条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蒙古、维吾尔、哈萨克、藏)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少数民族语文或使用相应少数民族语文答卷的考生,同时要求有教育部命题的汉语科目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合格水平。考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考试,根据成绩进行分级教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语言学/民族文学)专业方向在贵州、云南、广西三省(自治区)举行少数民族语加试,并在提前批次投放专用计划,根据高考分数排队择优录取民族语加试合格考生;四川省彝语语种录取一类模式彝文加试考生,计划单列。录取到该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法学、
新闻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民族实验班只招收有少数民族语文基础的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的是单列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
环境科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报考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央民族大学与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本科生培养项目,采取“2+1+1”两段制的培养方式,即前两年和最后一年在中央民族大学学习,第三年在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学习。
毕业时须完成中爱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全部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且符合双方授予学位条件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毕业证书,授予中央民族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以及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学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学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八条 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
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考生申请条件为:汉族考生在语文、数学、英文科目中任何一科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级别;少数民族考生在语文、数学、英文科目中任何一科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级别即可申请,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根据本人志愿和学校相关规定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法学类(法学、法学与英语)入校后根据学生志愿,考察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由学院按照一定的计划数进入到相应专业学习。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5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环境科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第一、二、四年56000元/年,第三年根据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国际学生标准缴纳学费。
部分免收学费专业:
美术学(
美术教育师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各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学费按同类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并发布于“阳光高考平台”(
)的版本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
监察举报电话:010-68933192
院校专业:
内蒙古民族大学始建于 1958年,2000年由原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也是国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经过63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累计培养各类人才19万余名,为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坐落在被誉为 “科尔沁草原明珠”的通辽市,拥有霍林河、西拉木伦2个校区,占地面积3314亩,校舍建筑面积41.5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3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9万余册。,学校设有 23个教学单位、8个教辅单位、1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开设本科专业79个,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省部级重点和重点培育学科16个。,学校现有在校学生 24134人,其中普通本科学生21287人、普通专科学生202人、硕士研究生1989人、博士研究生24人、成人本专科生497人,留学生135人。,学校现有教职工 2020人,其中专任教师128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7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48人。在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荣誉称号6人;有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学校实施“柔性引进人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65人次,其中院士5名、社科院学部委员3名、“长江学者”3名、国家杰青1名。,学校坚持务实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特色办学理念,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6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专业1个,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6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品牌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9门,优质精品课程3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9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1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39项,国家民委民族院校教学成果奖12项。,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科研平台 26个,其中,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1个;有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平台15个,其中,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国家民委研究基地3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0个;有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14个。“十二五”以来,获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04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6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6项;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类奖励3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7项;获得人文社科类奖励110项,其中,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2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73项、国家民委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获发明专利授权88项。有6个版本的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其中《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是全国首个研究民族高等教育的专业期刊。,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来华留学生汉语培训基地,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 “一级信誉等级涉外院校”。学校与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美国格林斯伯勒大学、日本上越教育大学、欧亚太平洋学术协会等35所国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响应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与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俄罗斯布里亚特国立农业大学签订了博士教师联合培养、本科生“2+2”、本硕人才“2+2+2”、“4+2”等合作办学项目协议。,蒙医药是我校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蒙医学、蒙药学、蒙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蒙西医结合基础医学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 2015年蒙医学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医生培养计划”。2020年被评为蒙药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18年获批国家发改委蒙药研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获批国家药监局中药(蒙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2021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已成为蒙医药事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学术研究基地。,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 1所,是国家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蒙西医结合医院,也是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考点、国家首批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有卫生技术人员2125人,开放床位1530张。有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近年来,学校获得多项荣誉。 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2年被评为“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14年附属医院和蒙医药学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学校被评为教育部信息化试点高校优秀单位。2021年,学校以优秀等次通过自治区直属高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验收。,逐梦前行,再创辉煌。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祖国北疆,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建设,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大学。
其他信息:
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总面积392.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1.87万平方米。现有专兼教师1054人,具有硕博以上学历教师908人,占教师总数的86.1%,其中教授有168人。学校现有在校本专科生21077人,其中本科生20629人,硕士研究生798人,博士研究生4人,留学生472人。五十多年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16万名毕业生。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8年 公立 综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以上是内蒙古民族大学2018年艺术类考试录取分数线情况,仅供考生报考参考,更多关于各省各高校艺考信息请持续关注艺术特长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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