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拔尖网小编整理了报对口援疆大学助学金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报考条件
1. 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需要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5. 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 6年(含)以上的学士学位持有者,需通过国家大学
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并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7. 非学历硕士考生报考时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相关要求报名。
8. 境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在2024年9月入学前两年内,获得国外著名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毕业高校须在QS、U.S.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软科等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本科期间成绩优秀,GPA原则上不低于3.5(满分为4);对已取得较为显著学术研究成果的考生,GPA不得低于3.2(满分为4)。
9. 除非学历硕士考生,不接收在职军官(警官)攻读研究生。
网上报名及缴费
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3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具体要求见附件1、2)
报名网址: yz.bit.edu.cn/yzbm。
报名费2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选拔方式及安排
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将在全部招生单位实行“申请-考核制”,并参加学校4月13日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非英语外国语由各招生单位自行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符合英语笔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见附件3)。
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具体选拔方式及相关安排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后续另行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的招考工作与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进行。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4。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定向就业:需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理工科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除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他所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博士基本学制内提供宿舍。
体检
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制
被录取的考生应于2024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本直博、硕博连读基本学制为6年(含硕士),最长不超过8年。
学费及奖助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其中,博士(含“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其它说明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处理。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查阅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
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后确定,学科专业目录中列入的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在当年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所在招生单位确定。
学科专业目录中在两个学科、交叉学科、工程博士领域均列入的导师招生计划名额,由招生计划所属单位确定。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内涵提质,我校重新修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简章 | 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采用推荐免试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是具体招生简章内容:
一、招生学科、院系与导师
2023年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统称“学科”),院系(指学部、学院、系、所等,以下简称“院系”)及导师信息详见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院系-学科-导师、学科--院系--导师)》。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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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初定
:招生学科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为初定人数,含已接收的本科直博生人数,但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可能会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总招生计划数及专项招生计划数、学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等情况综合考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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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将根据教育部通知,陆续另行公布。
三、学习方式、录取类别与基本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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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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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
: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上课地点、时间等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研究生学费、学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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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类别
:
非定向就业
: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定向就业
: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我校在教育(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电子信息(信息学部)、生物与医药(生命科学学院)等3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在教育专业学位(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以及部分国家规定的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其他院系、学科均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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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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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博士生:4年。
本科直博生:5年。
硕博连读生:5或6年,详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报考与录取(申请考核)
(一)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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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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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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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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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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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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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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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具备获学士学位满6年,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等条件。
(二)报名
拔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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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拟定于2022年11月18日8:30至12月18日16:00,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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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费:250元,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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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材料及提交方式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三)审核(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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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审核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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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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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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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
:考核科目、形式、成绩与结果、排序等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办法。院系根据结果(成绩)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公示。
五、学费、奖助与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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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按照基本学习年限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链接:
学费查询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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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体系
:主要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助教助管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组成,具体奖助方案请咨询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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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学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为全日制博士生提供住宿,宿舍为2-4人/间。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六、取消考核及录取等资格的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院系和学校均将立即取消其参加之后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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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任何问题,或与现工作/学习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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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将结合实际作出调整并更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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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或“ECNUyjs”,以了解招生工作进展。
八、工作监督
学校将招生简章、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予以公开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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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建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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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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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纪委办、监察处,021-54344605,jwjc@admin.ecn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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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院系-学科-导师、学科--院系--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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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陆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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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研究生学费、学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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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研招咨询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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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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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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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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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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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援疆师资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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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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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教师在职攻读马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是2003年4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5日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实行新型办学模式的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校全称: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第五条 学校校址: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胜利路12号。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鲤鱼山路附29号。
第六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数,按照相关省、市、自治区确定的独立学院录取批次录取新生。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
第八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依托新疆医科大学的学科优势,按照医学科学发展最新趋势,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设置专业。新疆医科大学全面负责厚博学院的教学和管理,选派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可充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批次和计划数
第十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每年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各专业招生批次如下:新疆地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科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所有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独立学院录取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统一。学校将遴选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实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在招生工作中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十四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广大考生注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如下内容: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 除⒈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⒉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⒊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外的结核病。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以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医学类、
药学类各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医学类、药学类、公共管理类各专业不予录取。
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的相关规定,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一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含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含400度)的,不予录取医学类各专业。
二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予录取医学类各专业。
三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予录取医学类各专业。
第十六条 对于肢体残疾或身体畸形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但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建议肢体残疾或身体畸形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七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所有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根据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在当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九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学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文件要求,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我院在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为化学。
第二十二条 已投档的考生所填报志愿的专业计划数已满时,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特殊备注专业除外);不同意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鉴于
护理学专业的特殊性,男生除非明确填报该专业,否则,即便男生填报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予录取
护理学专业。对于
公共事业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个非医学类专业,除非考生明确填报专业志愿,否则,即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也将不予录取以上2个专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七条
临床医学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麻醉学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80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药学专业、卫生检疫与检验专业、护理学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30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住宿费、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
第二十九条 学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 2020年入学的民语言类学生在克拉玛依校区报到参加一年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后再升入专业学习;双语类学生在克拉玛依校区报到,学院将组织对其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其他学生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克拉玛依校区)报到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胜利路12号
邮编:834000
招生热线: 0990-7563666
传真电话:0990-7563666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拔尖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对口援疆大学助学金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拔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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